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

  
  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
  
  
  使用权出让金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别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进行。招标出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者所报条件确定中标者,中标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拍卖出让的,最高报价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协议出让的,应交出让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
  
  
  企业一次交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交纳,或者缩短出让年限以降低出让金额。
  
  
  场地使用费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向中方政府交纳场地使用费。
  
  
  场地使用费由场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为企业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等费用)和土地使用费组成。企业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逐年交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将场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综合计算逐年交纳。
  
  
  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成立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投资开发云南省鼓励投资的产业或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科研等非盈利项目,企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免交土地使用费。
  
  
  中方企事业单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与外商举办合资、合作企业的,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即由中方土地使用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或者由中方企事业单位交纳场地使用费。
  
  
  土地收益金
  
  
  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按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年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年租金(土地收益金)。
  
  
  土地使用权的费用每个地方的收费不同,收费标准需要根据所使用的土地面积和当地土地等级来确定相关的土地使用费,从确定签订确定签订合同之后5年合同不变,5年之后要根据相关实际情况来重新核定土地使用费。
  
  
  
  
总结: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以员工自离扣工资可以吗
      公司以员工自离扣工资可以吗法律上规定,公司员工想要辞职的,只要走好流程就可以了,公司那边也就不会怎样阻止或者什么的。但有些公司认为员工自己辞职的,又没走流程会给公司带来损失,或者......


·一、农村抚养费年如何规定的?
      一、农村抚养费年如何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


·怎么约定合同的违约责任
      怎么约定合同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是交易稳定、有序进行的保障,并且双方就交易将合同写的越清楚越好,涉及的面越广越好,就比如:最好是将违约责任、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都约定一下。那么,在交易......


·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
      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在了解移送管辖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之前,其实还是很有必要先搞清楚究竟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毕竟这涉及到案件的审判权问题,是一定要弄明白的。现在,我......


·法律中规定哪些人是可以做监护人的
      相信您都清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都算是弱势群体,而为了避免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则法律中要求要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但不是任何人都能做监护人的,那么法律中规定哪些人是......


·原告起诉被告抚养权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看到过很多的离婚案中夫妻双方争夺抚养权的案子。其实这也是清理之中的事情,但很多人却因为这个问题而反目成仇。那么在婚姻法中我们可以知道原告起诉被告抚养权这一问题是有着......


一般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