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按月付给好不好对于离婚后孩

  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按月付给好不好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按月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抚养费的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孩子永远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共同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最基本的要求。夫妻离婚后,一方将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探视权并且需要每月支付对应的抚养费,但是关于其具体的标准可以协议而定。
  
  
  
总结: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按月付给好不好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按月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一、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吗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国有土地使用......


·民事诉讼法申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申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法》对申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


·逮捕的法定羁押期限有多长
      一、逮捕的法定羁押期限有多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诉法第124条的规定,应自逮捕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延长的侦查羁押期......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是怎样的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是怎样的?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


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按月付给好不好对于离婚后孩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