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

  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
  
  1、伤残金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7)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8)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9)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10)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5)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医疗补助金
  
  (1)七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职工受伤情况不严重的话,在工伤治疗期满后还可以回到单位工作,这样就不用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因为是工伤,职工能够拿到工伤保险赔偿。主要有伤残金、医疗补助金及伤残津贴等。发放标准根据工伤等级而定,并结合职工的工资报酬情况。
  
  
总结: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1、伤残金(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4)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现在有很多大型的建筑工程会采取投标后选择一个承包商来对工程具体负责。在开始施工前,双方会签订相关的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合同中,一般会对于施工中的种种事......


·家庭装修逾期违约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家庭装修逾期违约金计算依据是什么家庭装修逾期违约金计算依据是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


·在现在的社会中特别是针对学生又或是空闲时间较多的
      在现在的社会中特别是针对学生又或是空闲时间较多的在职人员之类的这类群体为了打发空闲的时间通常就会去进行一些兼职的工作,他们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或是业余的时间做一些其他的工作以获取更多......


·诉前财产保全后有回执单吗?
      诉前财产保全后有回执单吗?诉前财产保全后是有回执及清单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由法院出具裁决书。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


·商品房过户的手续谁来办
      商品房过户的手续谁来办一、商品房过户的手续谁来办(一)购房人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根据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有关规章规定,购房人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房屋登记是......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办?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很多时候开发商在对商品房作出的宣传广告上面写的很美好,也会作出一些必要的承诺。但在实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却发现商......


一、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有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