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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的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多少?

  法律上规定的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多少315打假投诉客服热线是12315。1999年3月1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二、受理原则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一) 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二) 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三) 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四) 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五) 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内消费者在上海、江苏、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三、投诉形式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一) 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二) 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三) 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四) 具体的投诉请求;(五) 投诉的日期。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利不受侵害,对于虚假销售等情况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行为,将给予严厉的惩罚。一般情况我们会通过协商的途径来进行赔偿或者是退还购买商品的价格,但是对于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进行消费者投诉电话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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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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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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