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合并执行并不必然减少。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根据这一条的规定我国采取的是混合原则。第四节 数罪并罚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律规定的,具体依据是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综上所述,很多时候,罪犯可能会犯多种类型的罪,那么对于他们的惩罚也将会比较严重,有时候会对其的刑期进行合并处理,以便于方便判案,但是对于这种合并处理也并不会减少他们的刑期,否则就会违背了惩罚的意愿。具体的刑期,也是需要依据其犯罪的刑期年数,进行判定,以确定是否适用合并执行。
  
  
  
总结: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合并执行并不必然减少。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动产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动产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


·放弃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放弃继承满足什么条件
      关于继承权,可能会出现丧失与放弃的情况,当然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前者属于被动的消灭继承权,而后者则属于主动消灭继承权。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也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放弃继承权的......


·公安部管制化学品包括哪些
      在日常的生活中,一些化学物品是受到严格的管制的。因为化学物品一旦发生泄露的话,往往造成的危害是比较大的。所以,在我国不管是运输化学物品还是经营化学物品的话,都是受到我国公安部门的严......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处罚量刑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处罚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量刑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量刑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标准是什么?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