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法定解除。包括辞职权、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权;
2、约定解除;
3、协商解除。
开除、除名、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行使;其结果自然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权利含有开除、除名、辞退的手段,劳动者含有辞职权,双方共同行使的则有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综上所述,在劳动关系中,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提出,也可以约定解除。而开除是企业单方面的行为,主要是针对不符合企业岗位要求或者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内部规章制度,单方面宣布解除劳动关系。
总结:一、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那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一旦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之后,另外一方......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一个月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一个月工资标准是多少?公司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如何认定代书遗嘱
如何认定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
·劳动仲裁多久做出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
·国土资源罚没款收费依据是什么?
国土资源罚没款收费依据是什么?国土资源罚没款收费依据主要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
·《刑法》法律第八十条刑事拘留多久
《刑法》法律第八十条刑事拘留多久一、《刑法》法律第八十条刑事拘留多久1、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
一、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