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如果醉驾网逃有什么后果?

  一、如果醉驾网逃有什么后果?现在我们司法机关已经不再提“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样不符合法理的口号了。同样 ,一个罪犯的量刑主要从他的罪行出发,而不会因为是网上通缉犯就会加重他的量刑,也不会因为他不是网上通缉犯就会减轻他的量刑。之所以要进行网络通缉,一是有利于公安机关办案,二是有利于人民群众提高警惕甚至给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如果要减轻刑罚,必须要有立功表现或自首情节。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今社会中,随着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大大提高了,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国家也是制定了道路交通法规,如果驾驶员出现了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后,不仅会被收取一定的罚金,同时也会扣除驾照分数,当驾照分数扣满12分后则需要重新学习。综上所述,对于醉驾的行为是要严重惩罚的,如果在醉驾被发现但是没有被抓住,则在网络上公布其行为,表示需要通缉此人,但是其惩罚力度还是根据其醉驾行为导致的后果哦而定,并不会因为采用网络通缉的方式而对其加大惩罚力度。
  
  
  
总结:一、如果醉驾网逃有什么后果?现在我们司法机关已经不再提“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样不符合法理的口号了。同样,一个罪犯的量刑主要从他的罪行出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关于非法集资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确实很多非法集资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对国家的经济政策,跟有关金融市场上的一些知识都是比较熟悉的,但是他们会将相关的概念相混淆,像普通的受害者说的天花乱坠,这些受害者可能也是觉得非常......


·交通肇事罪能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因个人驾车不当而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处罚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情节严重或者肇事者肇事后主观有无视法律法......


·养女有权利继承家产吗?
      养女有权利继承家产吗?一、养女有权利继承家产吗?养女是有权利继承家产的,对于养女的继承权问题:(男女平等,亲生的和收养的同等继承):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两个人从相遇到相知,彼此熟悉后对双方感觉都不错。就会选择以婚姻的形式在一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的感情不能够维系两个人在一起的关系时,这时就会选择离婚。那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都......


·辞职后可以工伤鉴定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


·劳动合同逾期赔付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逾期赔付的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一、如果醉驾网逃有什么后果?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