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

  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对于彩礼返还的条件主要有以下这三个方面。(1)在把彩礼支付给对方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之下给彩礼的那一方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方是要进行彩礼退还的。在中国大多数男女结婚的时候都是要提前给付彩礼的,而所给付的彩礼在实质上面是属于一种赠与他人财产的形式。而给付彩礼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是为了结婚,所以才把彩礼给到对方。结婚这一个目的就是赠与财产的附加条件,但是如果把彩礼给了对方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所进行结婚登记的,那么这个赠与财产的附加条件就不成立,附加条件不成立,彩礼也就可以要回来。对方在收取彩礼之后没有和支付彩礼的一方进行结婚登记的,从法律方面可以看出,这样的两个人是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两个人,我国的法律对于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两个人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支持彩礼退还的。在我国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女方在收取彩礼之后没有和男方进行婚姻登记,但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在法律上面看来就是所说的事实婚姻。但是在我国事实婚姻是不会受到婚姻法保护的,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两个人没有相关的结婚登记手续,只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在两个人决定要结束彼此的关系的时候,给彩礼的一方要求收彩礼的一方把彩礼退还,收彩礼的一方按照法律是要退还的。但是对于把彩礼给到对方之后,然后两个人进行同居生活。在同居生活的过程当中,因为生活的开销问题已经把彩礼的部分给花销掉了,对于这部分失去的彩礼,再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时候,对方是可以不退还的。(2)第二种情况就是在支付彩礼之后,男女两个人已经在婚姻登记机构中进行的结婚登记,两个人形成了合法夫妻关系,但是在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两个人并没有进行夫妻之间的同居生活。对于已经登记的两个人,但是没有同居生活的情况,我国法律上面就会认为这两个人是没有夫妻感情的。只有夫妻事实而没有夫妻感情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支付彩礼的那一方要求收彩礼的一方进行彩礼退还收彩礼的一方是要按照法律进行退还的。(3)第三种情况就是,在收到彩礼之后,男女双方进行了婚姻登记,结成了合法的夫妻,但是由于其他一些事情缘由两个人又决定离婚的,如果在结婚的时候因为支付彩礼而导致支付彩礼这一方产生的生活上面的困难,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根据生活困难这一点向收彩礼的一方把彩礼要回来,而收彩礼的一方要体谅支付彩礼一方的生活困难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把彩礼退还回去。
  
  
  
总结: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对于彩礼返还的条件主要有以下这三个方面。(1)在把彩礼支付给对方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在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几种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几种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满足哪些条件
      一、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满足哪些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所谓持有毒品,是指......


·个人债权转让可以无偿吗?
      个人债权转让可以无偿吗?人债权可以无偿转让给其他人,只要通知到债务人,就生效了。《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一、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遭遇到校园欺凌的,首先应该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


·一、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什么?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给在本单位职工集中保障性待遇的一种合称,但是有相当大一部分人不知道它具体包含了哪些项目,也不知道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什么,所以,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解决这个问题。五......


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