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利就经理问题协商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利就经理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并且进行相关公证。婚姻法还指出,婚姻财产约定分为三种:婚前财产公证、婚内财产协议书以及离婚分割协议书(或判决)。现在就来简单介绍一下这三种情况:婚内财产协议书指的是什么呢?婚内财产就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内的合法收入,夫妻当事人通过协商等原因达成了和平分配家庭财产归属权的。婚内协议书的效力是随着婚姻的变动或更改或作为证据等手段。离婚财产分割依照国家婚姻法规定,以及双方合理合法分配双方的共同财产,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正式生效,且当事人对离婚分配不满意的可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再来谈谈这个婚前个人财产,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呢?就是指当事人在未婚前独立出钱购买的物产,就是婚前个人财产。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婚前财产明确有了具体说明:1、一方父母独资购置房产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2、独立购买高价物(玉石、汽车、房产)3、自己账户下的股票投资等(股票投资导致婚后收益的情况下,收益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4、遗嘱明确指明继承人的无论结没结婚,都属于个人财产通过几个条件就能看出婚前财产指的就是我们自己花钱买的,并不是对方购买的。其中还有一条关于房产房产的婚前归属问题:贷款买房后,虽然是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但是到离婚分割财产时也只会是判给主贷人。同时主债人要补偿对方偿还贷款的费用和房屋增值收益;支付首付款和主贷人决定了房产的归属权,即使房本加名也是一样不变的。
  
  
  
总结: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利就经理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并且进行相关公证。婚姻法还指出,婚姻财产约定分为三种:婚前财产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我国有关竞业禁止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竟业禁止的立法散见于《公司法》、《合伙法》等法律文件中。《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


·公安机关对信用卡诈骗会怎么抓捕?
      如今每个年轻人手头都有一张或者多张信用卡,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使用信用卡上面的疏忽,进行信用卡诈骗。受骗后,我们应该及时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处理。那么......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吗?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吗?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是一条精练概括性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能签合同吗?不能签订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一、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最少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


·交通逃逸3天没交警通知怎么办
      交通逃逸3天没交警通知怎么办?交通逃逸3天没交警通知的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没有时间限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安......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利就经理问题协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