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一、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1、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2、对于哺乳期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男方很不利的情况下,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男方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法官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综上所述,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是需要争夺之一,具体判给谁对于子女比较有利,这得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子女年龄较小则归母亲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女方存在以上不良情形,则归父亲可能性较大,总之为了争夺抚养权,需要收集证据,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总结:一、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吗,如何争取?1、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


·婚前一方付首付的房屋是谁的
      有的人在结婚之前就会选择先贷款购买一套房屋,而此时仅仅是在婚前给了首付,婚后可能是由夫妻共同还贷,当然也有可能是自己还贷。那么像这种婚前一方付首付的房屋应该算谁的呢?下面,我们为你......


·商标侵权生产者与销售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标侵权生产者与销售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商标侵权生产者与销售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


·投标保证金是打给业主还是招标公司
      投标保证金是打给业主还是招标公司一、投标保证金是打给业主还是招标公司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如果有招标代......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公司要不断的发展和壮大自身。如果发展不顺利就会被收购,从而促进收购公司的发展。那么收购资产一般......


一、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