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什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三、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四、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视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向员工进行赔偿金的支付。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遵守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且工作中无过错的情况下遭到单位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是需要向员工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制度进行赔偿的。
  
  
  
总结: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什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适用假释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
      针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如果其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则有可能适用假释制度,从而早日回归正常生活,那么具体来说适用假释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法律对适用......


·酒驾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酒驾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酒驾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会予以理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一、申请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手续有哪些?
      一、申请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手续有哪些?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买二手房 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买二手房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


·年薪多少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
      年薪多少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与年薪没有直接关系,对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


·子女追诉抚养费的时效是多少?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不会随着婚姻变化的发生改变。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承担抚养费。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经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有权向法......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