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有什么影响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的影响是危害社会、造成他人权利损失。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二、单位犯罪的界定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通过法律手段获得的利益,在我国是受法律保障的。生活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失,同时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那么对于此类事件,我们一般会查明事实,根据其犯罪原理进行诉讼请求,防止犯罪行为的扩展,影响正常生活。
  
  
  
总结: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有什么影响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的影响是危害社会、造成他人权利损失。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告诈骗罪
      被骗了就可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诈骗罪侵犯对象不......


·婚内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内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


·租期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期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划定条件有哪些?
      在城市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常有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一些饲养的家畜,也会发生伤害他人财产或人身安全的事件。动物伤人与主人的不文明饲养行为,和管理疏漏有直接关系,动物饲养需要规范。我们为......


·遗产继承债务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遗产继承债务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1、继承遗产应当先清偿遗产债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在分割遗产后再解决遗产债务的问题。先清偿遗产债务后分割遗产的方式,就是由遗嘱执行人或共同继承人对......


·交社保人死亡子女能继承?
      交社保人死亡子女能继承?交社保人死亡子女不一定能继承,社保中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可以由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父母各自的父母还在世,也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了个人账户......


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有什么影响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