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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定罪不捕是否可以立即释放?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尽管说刑事案件的侦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活动,但我国司法部门都会结合着刑事案件的侦察机,犯罪嫌疑人本身的一些特殊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相应的,更加合适的强制性措施的,在构成犯罪无须逮捕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其实也是处于被监控的状态当中的。构成犯罪无需批捕的情形有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家中有生活不能自理的需要照顾的人,并且犯罪嫌疑人是其唯一的抚养人,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这种措施更加合适的,一般都不会马上进行逮捕。
  
  所以,尽管说刑事案件的侦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活动,但我国司法部门都会结合着刑事案件的侦察机,犯罪嫌疑人本身的一些特殊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相应的,更加合适的强制性措施的,在构成犯罪无须逮捕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其实也是处于被监控的状态当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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