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证吗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证吗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初始土地登记(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变更土地登记(过户)(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有关问题解决的关键,虽然现在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在实际的生活中已经被不动产产权证取代,但是实际的生活需要自己合理有效的办理,减少不必要程序错误,但是有关的当事人由于缺乏认知就会导致问题的解决难度不断加大。
  
  
  
总结: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证吗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是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实践中夫妻打算离婚的话,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离婚才行,否则的话就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中都是需要......


·有期徒刑最多能判多少年
      有期徒刑最多能判多少年有期徒刑最长期限为十五年,但是数罪并罚可达二十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可达二十五年,以下是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


·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原判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1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


·被辞退员工工资何时发放
      被辞退员工工资何时发放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


·盗窃罪法条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刑法》的相关法条中,对于盗窃行为是做出了量刑方面的规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盗窃罪的法条规定内容是怎样的吗?而实践中,是否偷东西就一定构成盗窃罪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证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