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在实际的生活里面都会牵扯到关于交房子的一个问题。那么当这个商品房已经竣工了,并且质量达到了国家所规定的一个交付使用的标准以后,一般来说开发商就会通过一个书面的形式通知购房这个房子的当事人来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当购买这个房子的当事人认为这个房屋已经满足了约定的条件的时候,就会在相应的《房屋验收交接单》上面进行签字,在这个时候开发商就可以算作是已经完成了这所房屋的交付工作。那么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一般来说,房地产的一个开发商在交付房屋给房屋的购买者的时候应该满足下面的条件:1、按照一开始就已经签署好的购房合同里面所约定的日期来进行交房;2、房地产的开发商所交付给购买者的房屋应该是符合相关的合同里面的约定的;3、如果房产的开发商有设置样板房的,应该和购买者说清楚实际交付时候的商品房的房屋质量、相关的设备、房屋的装修是不是样板房的一模一样,如果没有做任何的说明的,开发商实际交付给购买者的商品房就应该和样板房的一模一样;4、房地产的开发商向房屋的购买者人提供房屋相应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5、房地产的开发商应该委托现在已经具有了房产测绘资格的相关的单位对于这个房屋基的一个建面积或者是套内面积进行实际测绘,并且上报给有关的主管房地产的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6、房地产的开发商应该在把房屋交付给房屋的购买者的那一天算起的六十天时间里面,把相关的需要进行办理的权属登记的资料上7、房地产的开发商协助或者代理这个的购买去进行相关报给这个房屋所在地区的主管房地产的行政部门;房地产权证的办理。如果在房屋交付之后,房屋的购买者认为这个房屋的主体结构的质量是不符合国家的规定或者是合同里面的约定的,可以委托当地的进行工程质量相关的检测机构对这个房屋进行重新核验,在检测之后,确认这个房屋的主体结构的质量确实是达不到标准的,可以进行退房。房地产的开发商要承担在这个过程里面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
  
  
  
总结: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在实际的生活里面都会牵扯到关于交房子的一个问题。那么当这个商品房已经竣工了,并且质量达到了国家所规定的一个交付使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况包括什么
      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况包括什么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


·行政不作为的起诉依据都有哪些依据
      行政不作为的起诉依据都有哪些依据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依据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


·一方将共同财产抵押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方将共同财产抵押的行为是否有效不能单独一方去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才能办理抵押.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


·管辖权异议支持移送可以吗?
      管辖权异议支持移送可以吗?是可以进行移送的;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


·一般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作为父母,抚养孩子天经地义,也是一种法律责任。如果双方离婚,也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至于支付方式及金额,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可以一次性......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宅基地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本集体组织内的成员才能拥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一旦涉及征收拆迁时,农民只能合法获得宅基地上房......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