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批捕被害人可以复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一、不批捕被害人可以复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不批捕被害人可以复议的时间期限是三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二、批准逮捕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三、不批捕的情况
  
  
  检察院什么情况不批捕?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检察院不得批捕。
  
  
  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于法院判决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表达自身的观点。那么就需要我们对于复议的期限做一个简单的了解,才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交复议书。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对自身存在不公平的判决,那么通过合法手段进行维权也是必要的选择。
  
  
  
  
总结:一、不批捕被害人可以复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不批捕被害人可以复议的时间期限是三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怀孕是一项甜蜜有幸福的事情,他意味着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对于职场女性而言就怀孕意味着产假,合同到期续约问题等等。那么,怀孕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我们为......


·交强险责任限额有多少
      交强险责任限额有多少?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事故中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就是我们说的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那么......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各省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都制定了土地管理条例,在知道个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时,需要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黑龙江省......


·没有签署公司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署公司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举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杀人是否一定判死刑?
      公民杀人的行为,一般都是被认定属于非法的行为,此时就会对公民定罪处罚,然后作出判刑。而自古以来杀人偿命都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实践中杀人是否一定判死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探视权起诉状如何写,探视权纠纷起诉状范文
      父母在离婚之后,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拥有一定的探视权。实践中,由于离婚夫妻之间有矛盾,因此一方常常阻止对方行使探视权,由此就很容易引发纠纷。在遇到探视权纠纷的时候,如果......


不批捕被害人可以复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