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有的时候可能需要证人进行作证,而此时相关侦查机关就会对证人进行询问,但此时也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要求的。究竟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而实践中,询问的是嫌疑人的话,此时又有怎样的程序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
  
  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二、询问嫌疑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1、讯问的主体。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
  
  2、讯问的地点。
  
  (1)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讯问的时间。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高检规则》第195条规定,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
  
  (2)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3)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4、讯问的步骤和方法。
  
  (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2)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5)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刑讯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对特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询问证人的程序与询问嫌疑人的程序,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实践中,侦查机关收集证据也是要采取合法的方式、程序的,不然所得的证据就有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总结: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案件中,有的时候可能需要证人进行作证,而此时相关侦查机关就会对证人进行询问,但此时也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要求的。究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抢劫十万判几年
      抢劫十万构成抢劫罪。依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双方代理和自己代理是什么意思?
      双方代理和自己代理是什么意思?双方代理和自己代理1、双方代理和自己代理的定义双方代理则是代理人同时代表双方被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行为。自己代理行为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实施......


·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受贿是一种藐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是无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很多不同领域的领导都会利用职位的便利,替相关人员瞒报,谎报具体情况,私有企业有这种情况,国有企也有这种情况,那么国有企业......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人身伤残等级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人身伤残等级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河北省交通事故人身伤残等级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


·实际上
      实际上,外地人在融入当地城市生活的时候肯定有一个相对比较困难的过渡期,特别是刚开始的时候面临的问题就是要租房。看到过很多人在生活中都特别无奈的说,一年到头都是给房东在打工的,尽管如......


·年轻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年轻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力?(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遗嘱有效。(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


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