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一、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没有。因为治安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刑法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事实上,情节比较轻微的寻衅滋事一般就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的。在政府单位执法的过程当中难以避免的会有一些纰漏,但是民众不能通过寻衅滋事这种方法去肆意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政府都明确规定的有合法的维权途径的,寻衅滋事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触犯国家法律。
  
  
总结: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一、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没有。因为治安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著作权的权利保护期有多长
      著作权的权利保护期有多长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房屋产权继承权没有时间限制,因继承权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有时间限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在我国合作建房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当中,合作经营的范围可
      在我国合作建房协议怎么写在日常生活当中,合作经营的范围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只要不是违法活动,那么在签订合作协议书以后,合作协议书就是受法律保护的。现在在建房的过程当中,共同合作建房......


·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的清楚喝酒之后开车是一件十分危险的行为,在
      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的清楚喝酒之后开车是一件十分危险的行为,在醉酒状态下如果开车将会发生很严重的交通事故,因为醉酒状态下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意识,我国交通法规中对于嘴贱的处罚是十分严......


·原告二次起诉离婚期限为多少?
      原告二次起诉离婚期限为多少?夫妻双方不能协商离婚时,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判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离的。原告需要一段时间后,再次提起诉讼。那么,原告二次起诉离婚期限为多少?经过查阅相关资......


·批捕阶段律师能否查看材料?
      一、批捕阶段律师能否查看材料?1、批捕阶段律师一般是不能查看材料的,公安局已经把材料递到检察院申请批捕,在这段时间内律师不可以调阅当事人的口供材料,但可以核实有关证据;2、当辩护律......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0天是否有犯罪记录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