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宣告失踪人财产如何处理

  宣告失踪人财产如何处理1、公民被宣告失踪的,则对其财产有代管的问题;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则对其财产依法进行继承。2、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或者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即失踪人的财产由他人代为保管,并只能为失踪人的利益而妥善处理(如清偿债务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如果被宣告死亡,在法律上等同于自然死亡,依法对其财产,则作为遗产开始继承。继承开始后,如果遗嘱有效,则按遗嘱继承。否则开始法定继承,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因为仅涉及财产关系,所以相对简单一些。宣告失踪判决基于该公民依然生存的推定。从我国立法上看,一个公民在被宣告失踪后仍然适用关于生存人的规定,并未丧失其民法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只对他的财产设定代管人,并以其财产清偿失踪人的债务。较少涉及人身关系上的变动。而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则复杂的多,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的变动。宣告死亡判决以推定该公民死亡为根据,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终止。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变更和消灭,婚姻关系自然解体,个人合法财产按继承处理,债权人有权向其继承人请求清偿债务。在依法宣告公民失踪之后,可以设立财产代管人,一般是有失踪人的近亲属担任,主要是为失踪人的利益而除了其财产,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老人赡养费,清偿债务等等,若有损害失踪人利益的情况,则就需要财产代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宣告失踪人财产如何处理1、公民被宣告失踪的,则对其财产有代管的问题;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则对其财产依法进行继承。2、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越来越壮大,在工程施工期间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是需要一个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由于一些原因合同双方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那么因工......


·犯罪既遂与犯罪结果的概念是什么
      犯罪既遂与犯罪结果的概念是什么?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


·在我国单位双罚制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有很多公民都是在旁听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才第一次听到了单位双罚制,也有人会觉得所谓的单位双罚制和国家对有些个人犯罪采用的判刑加判处罚金的这种附加型的模式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区别。所以......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用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去直接申请支付令
      按照过去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带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一般情况下交通伤有什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交通伤有什么赔偿一、一般情况下交通伤有什么赔偿?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


宣告失踪人财产如何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