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
  
  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
  
  二、死刑的核准部门是哪里
  
  【核准权】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四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除外。
  
  因人民检察院提出而由人民法院按照改判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七十五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四)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七十六条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核准死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改判;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七十七条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七十九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数罪中,如果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罪中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必须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不适用死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绝对不能适用,另一种则是相对不能适用。当然,这里不适用死刑就包括了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一般对于审判的时候年龄已经达到75周岁的人,除非是通过特别残忍的手段导致他人死亡的,则一般是不适用死刑。
  
  
总结: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一、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
      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一、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征地补偿纠纷属于三级案由。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


·怎么计算加班费,加班费如何算
      怎么计算加班费,加班费如何算一、怎么计算加班费,加班费如何算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


·农村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国家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提出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底前,......


·如何知道注册资本有没有实缴
      如何知道注册资本有没有实缴?1.在企业所在的工商局网站上可以查询。2.看企业章程。3.看企业银行流水。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


·购房交易失败可以要回中介费的情形
      购房交易失败可以要回中介费的情形有几种1、一种情形是中介公司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致使合同解除;2、另一种情形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购房交易失败并且买卖双方顺利解除......


·长沙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长沙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要是当事人是在长沙地区申请专利,那么此时要支付多少专利申请费呢?关于长沙专利申请费用的问题,最近很多人都在咨询我们,借此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您做统一介绍,帮助你进......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