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回迁房质量是可以保证的,对后期居住没有影响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1、业主已取得《房产证》可正常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房管局过户转名的。2、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的不能过户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如果购房者和业主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三、买回迁房有何风险?1、无法办理房产证,不能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房产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房产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不能合法转让、抵押房屋收益、用益,如:购买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2、在房价上涨时,易发生纠纷。出卖人违约主张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的风险极大,如果所购回迁房的性质属禁止转让的,此时可能丧失对所购回迁房的一切权利。3、户籍无法迁入等问题。物业、卫生、供暖、消防,甚至户籍迁入方面都存在各种隐患和问题。4、流动人口多,有安全隐患。回迁房的原房主通常都有多套回迁房,你所居住的回迁楼很多房屋会被其他房主出租,住在回迁楼里,你会遭遇形形色色数量极大的流动人口。对于回迁房的质量大家不需要担心,当然了,就算是大型开发商所修建的商品房,可能在实际销售的过程当中都存在着一些或多或少的质量上的瑕疵。回迁房的业主如果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也可直接找开发商进行协商的,在收房的时候也要大概的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验的。
  
  
  
总结: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回迁房质量是可以保证的,对后期居住没有影响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病假工资有多少2023?
      病假工资有多少病假与医疗期的问题,现在全国尚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以上海为例,1995年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中明确,员工疾病或非因......


·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怎么认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怎么认定一、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一、审理无刮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时间是多久?
      一、审理无刮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是6个月之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


·免征收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费不是由国家部门征收的,而是有孩子的家庭如果离婚的话,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和抚养费不同的是,社会抚养费是需要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征收的,所以社......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