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有哪几种情况?

  一、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有哪几种情况?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通常涉及到两种情况。一个是这个虚拟财产是原始取得,也就是说是夫妻双方中一个人或共同制造出来的;另一种情况是这个虚拟财产是继受取得,也就是用现实货币购买的。在分割时以此价格作为分割对象,虚拟财产获得者支付一半虚拟财产价格给对方。二、网络虚拟财物能否定性为共同财产第一种观点是:从规定来看,网络虚拟财物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网络虚拟财物往往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比如QQ号,长期的使用使其已经不能与所有人相分割,所以不能随意把网络虚拟财物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网络虚拟财物有时候却能产生实际的财产收益,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网络虚拟财物产生的金钱价值,当然可以分割。第二种观点:离婚分割财产时,除传统的实物财产外,“吉利”数字的网聊软件号码,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宠物、角色等级与角色技能,网店的域名等虚拟财产,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可交易性等特性,与传统财产的基本属性相吻合,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夫妻离婚涉及虚拟财产,一方或双方提出分割请求的,可以进行分割。第三种观点: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有些网络虚拟财产,比如QQ号、游戏装备等,由于个人长时间的使用,已经拥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并且没有被夫妻双方用来赚取利润,不能轻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网络虚拟财物本身就是用来营利的,比如网店等,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需要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概念我们都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实际上除了实物之外,双方还会有一部分的虚拟财产,这一部分的财产也是可以通过认定为个人还是夫妻共有的进行合理的分配,双方也可以选择进行协商,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总结:一、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有哪几种情况?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通常涉及到两种情况。一个是这个虚拟财产是原始取得,也就是说是夫妻双方中一个人或共同制造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在工作中因为一些事受了伤,许多人不清楚法律规定,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到底属不属于工伤,单位应不应该给予赔偿,而且不知道可以申请工伤法律援助,这些方面对好多朋......


·专利申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申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知道,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并且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为了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合同的签署是免不了的。与此同时,我们最......


·一、摩托车无牌无证醉驾与小车刮碰负全部责任吗?
      一、摩托车无牌无证醉驾与小车刮碰负全部责任吗?摩托车无牌无证醉驾与小车刮碰也不一定要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车辆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依据事实来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


·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原则、程序和法定形式: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遵循《劳动合......


·在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在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


·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
      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一、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债务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力,......


一、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有哪几种情况?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