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因为按照《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财产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在我国的相关离婚案件中,相关的债券裁定的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办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属于相关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债务,应及时的进行共同偿还,偿还这类债务。
总结: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销售假药检察院撤诉的原因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检察院撤诉的原因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自从我国意识到土地的珍贵与不可再生性之后,我国对于土地的把控就更加严格了。现在了,所有土地都归属于国家。人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这种使用权还是有一定期限......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些小企业,不仅不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而且还时常拖欠工资。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工人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经过调查,确定企业存在违规的话,劳动监管部门会要求其向工......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我国如今已经是法治社会,各式各样的法律不断的完善来保证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中有关于著作权的相关法律,其目的就是来保障作者的合法权利,避免因为侵......
·女子监狱暂予监外执行怎么办理?
有很多女性在接受接受法律的制裁时,会出现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会使她们暂时无法在监狱中生活,比如严重疾病、怀孕等,这时候相关机构就会对她们实行特殊的监外执行法规,这项规定很人性化,但是有......
·并购基金收入的盈利模式有哪些
并购基金收入的盈利模式有哪些并购基金收入的盈利模式专业化的并购基金在盈利模式上至少有七种模式。1、资本重置”获利并购基金可以通过资本注入降低企业负债,即实现资产负债表的重置,......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