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没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没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后没有受伤也可主张误工费用,只要是事故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用。法律规定,误工费是含在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的损害赔偿项目里的。但受害者的交通工具停运损失应当按照证据能够证明的数额来所求,必须有确定性,不得随意扩大、多次更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公安部于1991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号文件第三项规定,“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机动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属于因交通事故遭受的“其他重大损失。”
  
  
  二、相关解读
  
  
  赔偿损失最鲜明的特点在于它的补偿性。赔偿多少则取决于赔偿范围的大小。大陆法一般把损失分为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英美法一般把损失分为预期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我国民法理论一般把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消极损失其实与可得利益损失大致相当,并不是所谓的间接损失,我国民法上没有采用间接损失这一概念,因此本批复也没有采用、间接损失这一概念。
  
  
  可得利益损失是应当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是未来的,在本批复中即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运输合同一方当事人被迫停止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而遭受的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确定的,即是可以用金钱计算和衡量的;可得利益损失是确实的,即这种损失是必然的、有现实意义的,而不是臆测的、抽象的、假设的,而且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因此,应当把机动车辆被损后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列入赔偿范围。只是机动车辆被损后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必须具有确定性,必须证据确凿、充分、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随意扩大。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换言之,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受害人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没有伤亡的情况那么是没有误工费的赔偿情况的,但是可以赔偿其他的损失的要求,如果要主张误工费,那么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住院证明等,当然还需要工资证明,误工费是受到工资的影响的。
  
  
  
  
总结:交通事故没赔偿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后没有受伤也可主张误工费用,只要是事故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用。法律规定,误工费是含在事故责任者应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做胎儿亲子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
      亲子鉴定的主要目的,它是利用医学的原理来进行血缘的判断。当然,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做亲子鉴定一般都是为了解决一些纠纷。由于做亲子鉴定需要费用,那么做胎儿亲子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那么,接......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如果经公安机关调查证明参与了赌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公司有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有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量刑 未成年人怎么免于刑事处罚
      有的人认为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懂事,因此在其犯罪的情况下,也是不需要对其作出处罚的。当然,这样的认为不能说全对,也不能说全错。至少对于那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肯定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怎样才合法
      看具体情况而定:其一、将土地转让、出让、买卖给非农业建设人群,则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合法;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合法的。《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


交通事故没赔偿误工费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