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那么,在法律实践中,夫妻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而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而不愿意离婚。那么若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
   2、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对于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办理离婚。对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对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被告方经常居住的证明,该证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法院在开庭前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转为正式的审判程序。
  对于第一次起诉办理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则需在判决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手续。一般法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大多数会判决准予离婚办理。对于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书。这个和离婚证效力一样。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到底夫妻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这要根据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才能确定,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离婚手续内容不一样。而要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另一方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那么法院最终也会判决夫妻离婚。
  
  
  
总结: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那么,在法律实践中,夫妻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而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一般是驾驶证被暂扣、被并责令支付罚款。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驾驶证1个月以上......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


·一、离婚时如果放弃抚养费合法吗?
      一、离婚时如果放弃抚养费合法吗?离婚时如果放弃抚养费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也可以放弃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


·违章停车交罚款流程是什么?
      违章停车交罚款流程是什么?违章停车不仅为他人带来了不便,还具有许多安全隐患。所以现阶段,违章停车罚款是一个最普遍的管理制度。然而,违章停车罚款也需要走正式流程,交罚款也要满足流程规......


·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 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
      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1、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能够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人格主体地位,享有人身自由;2、是按照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不得不向生产资料所有者让渡自......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定罪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定罪一、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定罪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很有可能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说有一些老板实在没有钱的话,这本身是另外一回事,最怕的就是有的老板恶意拖欠农......


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