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一、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除了要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外,还要处理好共同债务。这种债务需要双方一起承担,先用家庭财产偿还,不够的话再协商承担比例。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债务问题是引发纠纷的主要方面,只有区分好个人还是共同的债务才能解决好。
总结:一、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很多人在填写社保补缴申请表中有一项中需要社保补缴浮动比例
很多人在填写社保补缴申请表中有一项中需要社保补缴浮动比例,很多人对于这一项填写不是特别清楚,那么应该怎么填写社保补缴浮动比例,社保补缴浮动比例是什么?浮动比例是指每次报盘浮动的比例的......
·酒驾出交通事故私了要多少钱合适?
酒驾出交通事故私了要多少钱合适?多少钱自行协商即可,一般以实际造成损失为限。当然,发生交通事故,最好报警处理,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各方应承担责任比例。酒驾虽然是违法......
·职务侵占会坐牢吗?
职务侵占会坐牢吗??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的应当被判刑。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一、员工在试用期被开除有工资吗?
一、员工在试用期被开除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解雇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
·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向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被请求人住所地或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
·二次离婚法院可以不判吗?
二次离婚法院可以不判吗?可以不判,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第二次起诉就一定会判决离婚。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离婚案件第二次起诉仍没有判决,有的甚至起诉了第三次、第四次才判决离婚。判决离婚......
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