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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吗?

  一、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吗?
  
  
  由法官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决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一般来讲,批捕到法院开庭,大约需要四个月左右的时间。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后,案件会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时间为二个月,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一个月,再由检察院由法院进行公诉。
  
  
  二、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检察院会对触犯刑事法律的人员进行批准逮捕,逮捕之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调查的情况来进行开庭,至于具体的开庭时间和地点,需要由法院来进行确定,而且会另行通知相关的当事人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进行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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