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1、虚假离婚指的是在结婚之后的夫妻一方当事人或者

  1、虚假离婚指的是在结婚之后的夫妻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没有想要将这段婚姻关系结束的意思,但是却被对方欺骗或者双方合谋去婚姻登记处进行暂时的离婚,之后再去复婚的行为。2、虚假离婚的分类有两种情况:(一)、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指的是有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双方共同的目的或者各自分别的某一种目的,经过两个人串通之后决定暂时去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然后当双方的共同的目的或者各自分别的目的达到之后再去婚姻登记处复婚的一种行为。(二)、欺诈婚姻:欺诈婚姻指的是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自己能够完成自己的不可说的目的,利用欺诈的方法给婚姻关系中的另一个当事人承诺去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之后过一段时间再去复婚,这种欺骗对方去婚姻登记处进行暂时离婚的行为。3、虚假婚姻虽然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离婚的,但是他却没有达到离婚所需要满足的条件的,如果虚假离婚中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之后都没有再和别人登记结婚的,那么他们开始进行的离婚登记是可以由法院宣布无效的,双方依然还存在婚姻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申请的,并且提供证明,然后人民法院将你们的离婚证之内的东西收回之后婚姻关系就依然存在了。4、但是如果在你们进行虚假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和别的人去婚姻登记处进行了结婚登记的话,在法律中是承认后面的再婚关系的,如果此时虚假离婚中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布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的话,是不会成功的。
  
  
  
总结:1、虚假离婚指的是在结婚之后的夫妻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没有想要将这段婚姻关系结束的意思,但是却被对方欺骗或者双方合谋去婚姻登记处进行暂时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驾驶人开车上路总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出现人伤交通事故,有
      驾驶人开车上路总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出现人伤交通事故,有些时候是驾驶人自己不小心、有时候是行人或机动车违规通行,但无论责任怎样划分,如果驾驶人处理不当,有可能自己的机动车被扣住......


·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我国政府对土地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主要是为了改善我国居民的基础要求和增加公共建设的投入。那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老婆患有精神病怎么才能离婚?
      老婆患有精神病怎么才能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如果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也就是不想再履行夫妻义务时)是可以请求离婚的。但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保障等问题,一般需要先申请变更监......


·网贷借款人没还怎么办?
      网贷借款人没还怎么办?一、网贷借款人没还怎么办?针对网络贷款不还,网贷平台会采取一定的措施的,比如会产生罚息,按银行的计算方法来看,要收取的罚息是贷款利息的130%,这笔费用比较高。......


·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条例是什么?
      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条例是什么?安徽省国有土地上补偿方式安徽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安徽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


·一人名下可以有几套房
      一般城市限购,本市户口名下最多两套房子,非本市户口只有一套,这个是以家庭为单位。外地户口的,最多买一套房。以前买的名下已经有的房产不会要求退回,但再买就没资格了,税还是会收的。城市......


1、虚假离婚指的是在结婚之后的夫妻一方当事人或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