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怎样获取工伤赔偿?

  工伤即因工受伤。在现今社会,仍然不乏有高危职业的存在,比如建筑工地上的高空作业等等。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了伤,一般都可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赔偿。具体来讲,劳动者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者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劳动者怎样获取工伤赔偿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为切实实现劳动者的工伤救济权,《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也是工伤保险赔偿必经之路,只有对职工伤害性质予以依法认定之后,才可能出现“工伤”赔偿问题。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申请对工伤性质予以确认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权归属于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行政部门才具有工伤性质的决定权,没有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其他机关无权依工伤待遇予以处理。所以,劳动者在遭遇事故伤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任何违反程序的行为都会给自己的索赔带来障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超过认定期限将丧失依法予以认定的机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索赔,特别注意程序中的时限性规定,这是权利获得法律保障所必须的。劳动者在工伤索赔过程中遇到有争议事项时,应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职工遭受工伤后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实践中,如果您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对消极处理劳动者的工伤事故,对劳动者拒绝赔偿,劳动者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索赔。
  
  
  
总结:工伤即因工受伤。在现今社会,仍然不乏有高危职业的存在,比如建筑工地上的高空作业等等。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了伤,一般都可认定为工伤,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莱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莱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莱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1、拆迁补偿原则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指导价格与评估价格相结合的原则;坚......


·交房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加人吗
      不可以。交房办房产证的时候是不可以再加名的,并且已经是在办理房产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购房合上名字办理,这是硬性纪律,谁也不能违背的。(如果要加名,可以提前找开发公司沟通,将原购房......


·非法私闯民宅打人涉嫌什么罪
      非法私闯民宅打人涉嫌什么罪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从出台新的交通法以后对酒驾是大力严惩。专门修订刑法
      我国从出台新的交通法以后对酒驾是大力严惩。专门修订刑法,严惩醉驾。那么,醉驾驾驶机动车是行政违法吗?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分别又是什么含义其两者的界限都是什么呢?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


·著作权中哪些权利可以转让
      著作权中哪些权利可以转让一、著作权中哪些权利可以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以下: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


·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离婚的案例是越来越多
      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离婚的案例是越来越多,离婚一般都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实诉讼离婚是比较的常见的,因为离婚往往都是因为有矛盾而离婚的。诉讼离婚一般都会去法院解决,肯定需......


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怎样获取工伤赔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