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度有哪些?
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度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度有哪些?
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据现有情况,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二、工时制度特点
①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②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五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从综合工时制的特点来看,其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虽然允许一定周期范围内员工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允许具体的某日(或某周)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但是仍然要坚持一定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及平均工作时间都不能违反法定的标准。
三、不定时工作制
①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③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行此类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时间标准和月延长时间标准的限制,这个特点使得工作时间无法固定的员工工作时间安排既可以符合法律的规定又能满足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只有不定时工作制可以做到最为灵活的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有效减少成本。
关于劳动合同工作制的相关规定,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对工作者是起保护作用的,避免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由于工作时间过长出现意外情况,工时制度有三个标准,员工可根据自己实际工作的情况来确定自己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失,如果受到损失可依法寻求保护。
总结: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度有哪些?一、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度有哪些?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据现有情况,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个人亲子鉴定怎么做
个人亲子鉴定怎么做亲子鉴定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早已经不陌生,当您需要做亲子鉴定的时候,事先了解其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当你选择做个人亲子鉴定时,个人亲子鉴定怎么做才......
·证据的检验。首先
证据的检验。首先,病员的病历是记载病情发展过程、记录医生医治方法和思路、反映医生责任心的最原始的资料。为了查明事故真相,必须对病历进行文件检验以判断病历是否被涂改。其次,对现场勘察提取......
·审查起诉阶段的权限对于辩护律师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权限对于辩护律师有哪些具体的内容1、辩护律师有权阅卷。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后一般会在3个月内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工伤认定评不了伤残如何赔?
工人在上班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这个时候,工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人才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伤残补助金。当然,并不......
·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一、刑法中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1、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
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度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