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不够伤残误工费会赔偿么?

  一、不够伤残误工费会赔偿么?
  
  
  1、做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的话,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工作单位出具的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2、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二、误工费的特点是什么?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赔偿?
  
  
  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综上所述,在医疗事故或者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去做了司法鉴定,伤情不严重达不到伤残的,其影响收入的话,也是可以提出误工费的。这笔赔偿和定残的关系不大,只要人身伤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使收入减少,就可以向责任方提出。
  
  
  
  
总结:一、不够伤残误工费会赔偿么?1、做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的话,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工作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我国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就是为了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既然有申请的权利,那自然就有撤回行政复议的权利。但是权利都是相对的,并不是任何......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一、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十年就会过期,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按照《商标......


·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一)医疗......


·一、关节脱位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关节脱位误工费怎么计算?关节脱位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代通知金包含年终奖吗?
      代通知金包含年终奖吗?与经济补偿计算方法不同,因企业提前解除合同而支付的代通知金是以上月工资为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


·一、交通事故自己醉驾死亡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自己醉驾死亡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自己醉驾死亡的自行承担所有财产损失,其他人和机构不负责赔偿责任,一般醉驾的当事人需要对交通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的责任。给另一方造成的财产损失......


一、不够伤残误工费会赔偿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