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怎么计算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的计算是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发现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不文明现象,关于此类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工作上面的误工,根据责任的划分,将给予一定的误工费,保障受害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全公民的利益,创建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
  
  
总结: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的计算是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个人如何发起民事诉讼?
      个人如何发起民事诉讼?一、个人如何发起民事诉讼?具备了相关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是怎样的?
      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但是需要在当地制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自己的伤情属于哪个等级,才好判断怎么协商赔偿问题,那么2017工伤鉴定标准七级是怎样的?,......


·一、老人没有遗嘱的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老人没有遗嘱的财产分割怎么处理?如果没有遗嘱,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按《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按照下列方法继承:1、首先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死......


·价格欺诈可以投诉315是否有规定
      价格欺诈可以投诉315是否有规定有一些商家在经营自己生意的时候,为了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说不择手段。其实作为消费者来说,在购买所有东西的时候最关注的就是产品本身的价格,正是因为如......


·如何追讨拖欠的工资首先
      如何追讨拖欠的工资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农民误工费怎么计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