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债务不签字生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该原则对保护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在避免出现夫妻一方“被负债”的现象起到了积极作用。所谓“共债共签”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或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方式表示该债务是共同意思表示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对于不了解该司法解释的有些朋友就有了疑惑,那夫妻共同债务不签字生效吗?不签字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了比较明确的标准,由夫妻共同签字、事后追认为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且该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的债,超出夫妻日常生活的,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该项债务确实是用在了夫妻的共同生活上,而对此的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由此可以看出,并非一定全部有夫妻双方签字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只要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的,有证据证明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实际生活中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为购买房屋、车辆所负的债务(包括婚前购买婚后属于共同财产的);满足日常的衣食住行等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和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伤病、接受教育培训所负的债务;日常社交活动必需所负的债务;为维持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等需要负债所负的债务(包括单方经营但收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其他应当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形。综上所述,夫妻债务并非一定是签字的才是共同债务,只要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该原则对保护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在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诈骗16万会判几年
      如果是个人诈骗16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现行的《最......


·公司工资放在别人名下偷税漏税吗
      一、公司工资放在别人名下偷税漏税吗是的。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


·高价口罩处罚标准是什么?
      高价口罩处罚标准是什么?各经营者应当积极组织货源,加强运行调度,保持合理库存,保障市场供应,并加强行业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行业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1、具体刑期要看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2023年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国家每年在司法鉴定的相关举措上,可能都会有一些相应的办法,那么对于相关司法鉴定的等级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司法鉴定应该分为10个等级,分别进行鉴定,详细的内容来......


·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一、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


夫妻共同债务不签字生效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