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窃主动归还怎么处理

  在盗窃钱财物品时可先想清楚本次犯案的后果严重性这样就尽量降低了犯案的发生可能性,很多盗窃犯是趁着没人的时候快速的把看中的钱财物品盗窃远走,就以为远走了就安全了,但是在事后罪犯后悔了,自己又不想坐牢,自动自觉就把盗窃到手的钱财物品主动归还失主,通常这样的i情况下会如何处理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盗窃主动归还怎么处理其实主要看的是盗窃的财物具体损失的金额是多少而定,如果存在态度好、肯自首还给失主的话呢,还是可以从轻发落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财物损失的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又或者屡次不改多次盗窃的情况下将会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又或者按照管制处理,并且按照罚款处理的,如果因盗窃的财物造成损失失主的金额损失较多的情况下,又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将会以三年以上或者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罚款。如果盗窃财物金额是特别多的又有严重情况下的,将会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按照终身无期徒刑处理,并且罚款还要把盗窃财物全部充公归还出来处理。如果是出现盗窃比较严重的财物将会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处理的,例如偷窃了金融机构(银行,金融公司,股票公司等等金融机构)金额特多的以及盗窃国家文物的或者较值钱较珍贵的文物,损失金额太多的,都会按照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理的。如果罪犯是自动自首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刑法》六十七条规定,罪犯犯罪后自动来自首的,加上自动留口供讲出自己所犯的罪证,对于这种情况是可以将处理降到最低的,从轻发落或者免除处罚的,当然也可以不减轻视情况而评判的。如果盗窃的罪犯是及时将财物及时归还到失主手,这也是按照实际情况,前提是都要按照法官来审判本次犯案的。损失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是可以尽量在本次案件送到检察院处理时申请免诉。若然无效的话最终还是要送到法院处理的,可以在为犯罪方辩护争取能够免除刑事的处罚,也就是说犯罪行为是确实存在的,但尽量能辩护到不处罚来处理亦或者按照管制处理的。综上所述。罪犯在盗窃财物后,自觉归还给失的情形下,如果失主会原谅或者按照庇为其辩护后的结果评断,对其特殊情况是可以从轻发落处罚又或者能尽量免除的,前提下还是需要看损失的财务金额量达到了多少,损失较大的情况下也是同样免不了处罚的例如坐牢。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在盗窃钱财物品时可先想清楚本次犯案的后果严重性这样就尽量降低了犯案的发生可能性,很多盗窃犯是趁着没人的时候快速的把看中的钱财物品盗窃远走,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我国对于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
      在我国对于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拒绝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费是父母......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内容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内容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犯罪主体不一样,而根据行为人的身份,其实也就可以知道具体构成的是什么罪了。无论是职务侵占罪还是侵占罪,我......


·公民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写
      一、公民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


·目前在我国对于酒驾的查处和惩罚是很大的
      目前在我国对于酒驾的查处和惩罚是很大的,不管是谁只要喝了酒再开车上路都要给予处罚的,而且处罚力度海还挺大的,一般大家在酒驾时被交警发现之后,都会进行验血这一操作,当被查的驾驶员体内......


·拐卖儿童侵犯的法益是什么?
      拐卖儿童侵犯的法益是什么?一、拐卖儿童侵犯的法益是什么?拐骗儿童罪侵犯法益有儿童的人身权益、监护人的抚养权益以及造成的精神损害权益等。《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


·客户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户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一、客户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诚意,......


盗窃主动归还怎么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