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

  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首先应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之后分清哪些属于同居之后的共同财产,哪些是不能分割的财产,对于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明确的答复,双方可商议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二)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另一方面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如何解决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这里所讲的未婚同居,指的是双方没有配偶的未婚同居。此种未婚同居,法律并没有过多的进行管制。对如何解除双方没有配偶的未婚同居,法律规定是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二)如果双方感情破裂,需要解除同居关系,根据上文解释,自行解除即可。如果涉及到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起诉至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三)未婚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首先需要分清楚的是哪些财产需要分割,哪些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双方有财产约定的,如,同居期间各方财产归个人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未婚同居需要分割的财产一般应该属于同居双方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同居并不受法律保护,同居之前的财产都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在同居之后,双方的财产是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平均分配。两个人可以先自己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协议一致,不管是口头协议还是纸质协议,法律都会尊重双方的选择,协议不成进行起诉处理。
  
  
  
总结: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首先应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之后分清哪些属于同居之后的共同财产,哪些是不能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并无规定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按照公平平等分配进行,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资格继承,其他人无权干预,抄无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婚生和非婚......


·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一、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是违法建筑吗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权是违法建筑吗不是属于违法建筑的。违法建筑包括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4、农......


·一、男方放弃抚养权女方可以把小孩送人吗?
      一、男方放弃抚养权女方可以把小孩送人吗?孩子不是商品,是不能送人的。任何形式把孩子赠送,过继给他人,均以买卖人口罪论。男方失踪,如果有结婚证,可以向他的直系亲属索要抚养费,如果是私生......


·最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统......


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