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拘留时间为多少天 被刑事拘留后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时间为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谓特殊情况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3日以内难以报请批捕的。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此类案件的显然在3日或者7日之内难以查明,因此法律规定可以延长至30日,以适应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将在押人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 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 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与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有非常大的差别。二、被刑事拘留后会怎么样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或者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被刑事拘留后,如果您不能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查明案件情况,解除您的犯罪嫌疑,就有可能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正式进行立案侦查程序。拘留期限到期后,如果没有被提请逮捕,也没有被释放需要及时提出申诉、控告。这个时候如果不清楚该如何操作,不妨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总结:刑事拘留时间为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电话恐吓一次能立案吗?
      电话恐吓一次能立案吗?一、电话恐吓一次能立案吗?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能否立案要根据情节而定,一般的恐吓行为,只有一次的,情节很轻的,没有造成什么后果的,不会立案。根据《治安管理......


·无继承人遗产范围是什么
      实践中,无论死者是否有合法的继承人,关于遗产的范围都是由法律事先规定好的。那么我国法律究竟是如何规定遗产范围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无继承人遗产范围......


·根据《民法典》(.1.1生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1.1生效)的规定,父母是自己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般父母的监护职责是不能随便委托给其他人的,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变通考虑,只有在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的情况之下才......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直接抵扣税款的凭据作用,犯罪分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牟取暴......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手里是掌握了公司大量商业秘密的,因此不能允许他们经营与所在公司同类型的业务,否则的话就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此时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那么我国......


·破坏军婚是犯法的吗,属于犯罪行为吗?
      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保护的,要是他人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同居的,则就属于破坏军婚。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一个问题,破坏军婚是犯法的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


刑事拘留时间为多少天 被刑事拘留后会怎么样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