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夫妻共同债务执行个人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债务执行个人财产吗?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偿还,夫妻一方欠债的,法院不会强制执行个人财产进行偿还,这是不合法的。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因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的债务,如果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三、怎样认定个人债务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
  
  
  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在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收入也是属于共同财产,当在婚后出现了共同债务时,也是需要双方共同来偿还的,当双方因为感情问题或者其他问题办理离婚手续后,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以及共同的债务进行平均分割,必要时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结:一、夫妻共同债务执行个人财产吗?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偿还,夫妻一方欠债的,法院不会强制执行个人财产进行偿还,这是不合法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房客说是基于互联网的基础成立的一个关于房产相关信息的平台,是
      房客说是基于互联网的基础成立的一个关于房产相关信息的平台,是新形势下房产信息交流的一个平台,在房客说中可以对房产的相关问题进行问答,房客说是房客自主研发的一项关于房产信息交流的平台......


·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起诉吗?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如果确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借款到期也不按期归还借款,债权人就可以凭相关证据在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假若只是签定了借款合同,......


·签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具体的内容是什么样的?
      签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具体的内容是什么样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在......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管辖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一、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管辖机关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


·失信黑名单该怎么能恢复?
      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去当地央行提出异议申请,一般15个工作日可以得到解决。另外如果是非恶意欠款导致的不良记录。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要联系所在银行积极解决,还清欠款,解释导致欠款产......


·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房屋他项权证》;(2)《房屋所有权证》;(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4)填写《房屋......


一、夫妻共同债务执行个人财产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