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收取合理运费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支付运费,是托运人的义务,承运人收取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责任,是承运人的权利,但承运人只能收取经物价部门确定的费用。

  二、享有留置运输的货物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享有是有特定条件的。《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有在托运人或收货人又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的情形下才能行使留置权。

  三、享有提存货物的权利。承运人提存货物,是在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受货物的情形下,提存的数额应与应收取的费用等值。《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合同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也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四、处置无人认领的货物。承运人在经告知和公告后,仍无人认领的货物,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处置该无人认领的货物,处置后扣除运费和其他与货物运输必须的费用,剩余的上缴国库。
总结: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收取合理运费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离婚发生矛盾后转移财产合法吗?
      一、离婚发生矛盾后转移财产合法吗?肯定是不合法的;《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是多久
      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是多久一、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


·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一、股东个人股份转让如何办理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


·一方解除婚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男女之间就结婚事项所做的事先约定就属于婚约,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在结婚之前进行婚约的约定,日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婚约的情况,不过此时要负一定的责任,那到底解除婚姻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呢?......


·未成年犯罪留案底的封存制度是怎样的?
      参与校园暴力事件是未成年人最常见的犯罪行为,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公民的行为只要违反法律规定就会被记录在案,也就是俗称的留案底,这些记录将伴随公民终身,就算是未成年人也不例外。但为了保......


·一、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解释规定了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解释规定了什么?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