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按揭房夫妻如若还清了贷款是可以过户手续的

  按揭房夫妻如若还清了贷款是可以过户手续的,《民法典》中规定,地产抵押的时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的合同自登记日起开始生效,如果抵押期间,房地产有转移或者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其转移变更的,证明的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转移或者变更登记,所谓的抵押权人,就是你的贷款公司,一般来讲,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银行是不允许过户的,如果有良好的还款记录,同意,转移或者变更登记的证明,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如果没能取得银行同意的证明,或者没能还清贷款,就不可以过户手续,只有从银行,赎回产权才可以过户。如果自己没有能力筹足足够的钱,偿还银行的贷款,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采用向担保公司融资的办法来偿还银行的贷款,转让的时候,再次办理二手楼手续就可以了,具体的做法就是和担保公司签订合同,这样就可以,由担保公司出资还清银行的贷款,赎出在银行抵押的房地产证,然后再签订转让的合同,并且再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二手楼贷款,过户之后,将银行的贷款再归还给担保公司,你需要给付手续费给担保公司,还有一种过户方法就是经过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将按揭转到子女名下之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夫妻房屋过户材料1、结婚证复印件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房产证4、房契离婚夫妻能过户手续吗?离婚夫妻过户一般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将离婚的两个人的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其中的一个。第二种情况是,将离婚的人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的按揭房,过户给另外的一个人,第三种情况是,将离婚的两个人的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个人,比如自己的,子女,父母。第一种情况这是需要离婚的两个人一起申请并且办理手续的,夫妻双方离婚的房屋所属权的手续,把离婚的两个人的手续,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第二种情况则需要还清贷款,如果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选择以自己的名义,让另外一家银行申请贷款,办理按揭手续,把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这样就可以进行过户了,除此之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若是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借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的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借离婚协议书等,各种证书就进行办理归并手续了。
  
  
  
总结:按揭房夫妻如若还清了贷款是可以过户手续的,《民法典》中规定,地产抵押的时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的合同自登记日起开始生效,如果抵押期间,房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怎样规定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怎样规定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


·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分家协议书属于民事合同,只要是分家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协议书基本内容应......


·在河南省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会处以重大行政处罚,那么什么是重大行政处罚呢,它与一般行政处罚有什么不同呢,在河南省的法律条文中已经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解释。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河南......


·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在杭州定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年杭州购房规定也在有相应的调整,那么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限购范围限购范围......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


·无权代理行为无效吗?
      无权代理行为无效吗?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行为,又称为可追认的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追认而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按揭房夫妻如若还清了贷款是可以过户手续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