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有哪些
  
  一、一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二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交通事故的鉴定需在程序的操作上需要积极的准备有关的资料,一旦自己的条件符合就可以有效的处理,此类问题的处置自己需要耐心的等待,如果自己的事情涉及的利益方较多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解决存在纠纷,有关的当事人需要多加注意有关的情况。
  
  
总结: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有哪些一、一级伤残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具体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具体是什么情形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具体是什么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


·一、离婚因财产纠纷如何解决?
      一、离婚因财产纠纷如何解决?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消失的。对子女抚养权,我国相关法律当中也是有具体的规定。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


·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了普通百姓的家中,成为了主要的代步工具。一些夫妻结婚后,有了积蓄后通常会买辆汽车。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会涉及到写产权人姓名的问题。有些夫妻还因此争吵,都想写自己的......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因犯罪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四)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


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