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3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
2、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特别严重”是具体是指:
(1)造成伤亡达到下列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2、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3、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其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1)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1)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4、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2)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玩忽职守往往表现为国家公职人员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待工作敷衍了事,工作态度不好,甚至有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法律上面也要求这一行为需要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实践中,行为人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是与玩忽职守罪客观行为特征不同以及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所以不能按照玩忽职守罪量刑处罚。
总结:2023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2、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农民对于自己的土地都是比较宝贵的,因为农民可以在土地上建设房屋,或者是中职,一些农作物以获得经济来源,当然如果国家要进行土地的征收的话,那么农民也是必须要予以配合的,不过会签订一个......
·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
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用于建设。当然,南京作为大城市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况,而在商业用地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如何安置被征地方也成为......
·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一、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人员因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活动程序中,未尽到身为医务人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造成病员不应有的损害......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债权人不一定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这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债......
·逮捕时间需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逮捕时间需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一般是七天内完成,也有更长时间的。 刑事诉讼的羁押期限如下: 1、拘后侦查及报捕。(时限:3天至1个月) 刑事拘留后,要在3天内公安机关要向检察机关......
2023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