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嘱是指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

  遗嘱是指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身的财产等遗产进行的处理,并且在遗嘱人去世后产生法律效力。很多人在立遗嘱后都不知道自己立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也有很多人认为立下的遗嘱只有进行公证后才能有法律效力,那么今天我们就聊了解一下遗嘱到底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这个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和整理资料后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遗嘱的类型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这五种,即只要符合这五种方式中任何一种的要求,这份遗嘱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遗嘱不一定要去做公证才会生效。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是需要有遗嘱人经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办理的;自书遗嘱是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进行签名,写清楚几年几月几日;代书遗嘱是由除遗嘱人以为的人代写的,但是应该有包括代写人在内的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写清楚年月日,并且需要代写人、见证人和遗嘱人这三方的签名;录音遗嘱,顾名思义就是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也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除开这些还有口头遗嘱,这是遗嘱人在十分危急的情况下立的,也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改变自己立的遗嘱,就会存在立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但是如果有公证遗嘱的话,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除开公证遗嘱外的四种立遗嘱方式不能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如果不存在公证遗嘱的话就以最后的那一份遗嘱为准。可以说公证遗嘱是这五种立遗嘱方式中最具有保障的一种方式了,如果是继承房产的话,最好是去进行公证。
  
  
  
总结:遗嘱是指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身的财产等遗产进行的处理,并且在遗嘱人去世后产生法律效力。很多人在立遗嘱后都不知道自己立的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非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非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


·要怎么举报电器商偷税漏税?
      怎么举报电器商偷税漏税举报电器商偷税漏税行为有一下三种形式: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从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从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一、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


·书面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合同生效有哪些
      书面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比起口头协议,绝大多数的人都会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具有比口头协议更大的优势,可以明确记录约定,在发生的纠纷的时候可以拿来举证。但是,有......


·协议书原件丢失笔迹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协议书原件丢失笔迹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


·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还是很多的
      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还是很多的,离婚必须是以感情破裂为理由的,一方面是要把财产进行分割的,另外有子女需要进行安排的,包括抚养费等,关于抚养费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和当地的经济消费水......


遗嘱是指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