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预谋杀人用不用赔偿

  故意杀人罪,作为一种非法强制剥夺别人生命权的恶劣犯罪,犯罪分子不光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对被害者的家属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进行民事赔偿。故意杀人罪应该这样赔偿:故意致人死亡的,赔偿包括抢救治疗费用,还有赔偿丧葬费、抚养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举办丧葬费的其他支出(什么通勤费,差旅费和其他损失费)等合理合法的款项。受害的死者家人肯定收到了心理创伤,精神创伤。可向人民法院申诉,请求获得精神损伤赔偿金。受害人已经死亡,依法来说,赔偿金一般为5万元,主要是针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额度的多少,由于各地标准不一样,具体的计算没有准确的数字,只能提供一定的赔偿标准说明。1、医疗费依照医院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收款证明,加上病历、诊断说明等一些有证据能力的东西。另外,如果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还要请求赔偿抢救过程中产生的医药费用。2、交通费是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以票据为依据,此类票据应当可真实的证明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相统一。3、丧葬费是按照起诉地的所在来参考的,所在地上一年的 职工月工资标准,按着6个月的总额算。4、生活费相关。根据丧失劳动力的情况,按照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人均消费支持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花销来的标准计算。如果是未成年人,那就要计算至18岁。如果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营生来源的,计算20年。但是60岁上去的,年龄每往上增一岁,减少1年。75岁的,按照5年来算。5、死亡赔偿金,这个金额是根据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付收入的统计标准,按照20年去算。但是60岁以上的,年龄每往上增一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照5年来算。
  
  
  
总结:故意杀人罪,作为一种非法强制剥夺别人生命权的恶劣犯罪,犯罪分子不光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对被害者的家属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进行民事赔偿。故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个人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如果暂时不想使用,可以将其对外出租,这样还能获取一笔租金收入。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合理确定其租金标准非常重要,否则双方就容易......


·临港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肯定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取。当孩子的抚养权被判定会后,孩子的抚养费又成了夫妻双方比较关注的问题,各地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需要哪些相关法律条例,需要关注些什么问题?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需要哪些相关法律条例,需要关注些什么问题?存单质押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婚姻法律的规定未登记可以离婚?
      根据婚姻法律的规定未登记可以离婚?根据婚姻法律的规定未登记不可以离婚,形式要件存在瑕疵婚姻。实践中有部分结婚证并非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发......


·持刀伤人法律怎么处理
      持刀伤人的法律规定主要见诸于刑法。刑法分别规定了故事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以规制持刀伤人的行为。持刀伤人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或其以上程度的伤害的话,往往以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定罪处罚。如果以......


·合同到期公司还没续签的话怎么办
      公司跟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以后如果不续签员工本人肯定也会觉得非常不安,其实还是公司的相关领导人员还是没能够提起对续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的高度重视,续签劳动合同这本来就是受到我国......


预谋杀人用不用赔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