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执行立案需要请律师吗

  执行立案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应该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执法立案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与执行法官进行配合,推进执行程序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帮助当事人选择执行法院、帮助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执行立案,如果遇到一些比较紧急的情况的,还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1)选择执行法院。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第一审人民法院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法院、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法院都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情形以便于当事人实现权利实现的原则出发,选择申请执行的法院。关于级别管辖方面这方面需要注意两点: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商事仲裁裁决需要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个是执行依据需要为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要根据申请执行的标的额来确定级别管辖法院。(2)正确的理解申请执行的期间。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关于申请执行的时效的中止、中断问题,同样是适用法律对有关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相关规定。关键要注意前述的期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开始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的是需要分期履行的,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开始计算;对于法律文书是没有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间的,就从法律文书的生效那一天起开始计算。(3)必要的时候应该在执行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对于法律文书已经开始生效的,申请执行期还没有到的,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等损害权利人利益的行为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对于执行立案前的财产保全,相关的规定主要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实践中,因为此类申请比较少见,法院对这块工作也没有进行明确的处理流程,所以只要是提出申请,法院立案部门也应该予以协助解决。
  
  
  
总结:执行立案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应该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执法立案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与执行法官进行配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哪些?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辞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去世需补办哪些手续?
      一、股份公司法人代表去世需补办哪些手续?1、先去工商补办营业执照;2、继承人是否取得股东资格首先应看公司章程中的规定,章程是各股东真实意思的表示,根据意思自治,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


·一般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般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


·怎么对玩忽职守罪判刑处罚
      怎么对玩忽职守罪判刑处罚一、怎么对玩忽职守罪判刑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


·房屋租赁合同书样本
      租房时候,我们都要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提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以便在签订合同时一无所知,陷入他人的陷阱。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供您参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定监护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定监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执行立案需要请律师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