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无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无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困难的话,也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看对方能不能谅解。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抚养费的支付年限是多久?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综上所述,年轻夫妻离婚后,可能会留下年幼的孩子照顾,没有亲自照顾孩子的一方要承担起抚养费的义务。如果没钱没有收入,可以和对方协商适当减少,当然,没钱不是拒绝支付的理由,用其它财物也能抵扣抚养费。对于恶意拖欠抚养费的,离婚一方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一、离婚后无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困难的话,也可以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最新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最新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


·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
      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一、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劳动合同有效。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离职手续要盖公章吗?
      您在离职的时候,是否都会有所顾虑,担心自己在万一哪个环节出错了就无法顺利入职新公司呢?关于离职证明在法律规定上是否有相关条文规定上家公司有义务开具离职证明呢?离职手续要盖公章吗?离职......


·哪些不是单位犯罪 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哪些
      哪些不是单位犯罪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醉驾担保金三万可以退还吗?
      醉驾担保金三万可以退还吗醉驾担保金是可以如数退还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


·二次报批捕不进行批捕会怎么样
      二次报批捕不进行批捕会怎么样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


一、离婚后无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