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
  
  税务机关对受理的税务案件,都要听取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及群众的意见,根据违章情况确定查处办法。
  
  1、对违章事实比较清楚、情节轻微、数额较小、不需要组织调查即可定性的税务案件,可不立案。
  
  2、对违章行为比较严重、情节恶劣、案情复杂、数额较大、涉及面广、影响较大、需要组织调查处理的税务案件,均应立案。具体立案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3、对需要立案查处的税务案件,由主管税务机关的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员提出税务案件立案报告,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立案调查。
  
  二、调查的规定
  
  立案后,办案税务机关应组成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1、调查时,应找知情人或被查处对象了解案发情况及有关线索;根据需要,查阅与被查处对象有关的帐簿、报表、票证等纳税资料,检查其商品、货物和资金往来情况,收集违章证据和有关资料。
  
  2、调查机关和调查人员应将认定的事实同被查处对象见面,认真听取其申辩,然后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立案依据、违章事实、问题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查处对象的基本情况、态度和对其处理意见及其依据,以及调查机关(组)名称、调查人员(签名)和报告时间等。
  
  3、案件查清后,应报经领导批准,转入定性处理。
  
  处理
  
  1、对一切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都应按照《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对立案查处的税务案件,都应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议。
  
  《税收征管暂行条例》第四条对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者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1)在做出处理决定或审查结论前,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审理。
  
  (2)审理人员应仔细审阅所有案件材料,如发现案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手续不全等情况,应让调查人员予以增补。
  
  (3)审理结束后,审理人员应签署审理意见或写出审理报告,说明调查人员对案件的事实是否调查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等,连同调查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请领导审查决定。
  
  2、对被查处对象主动交待的税务违章问题,可根据其书面交待的违章事实进行处理。如核实后发现交代不实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如果存在着偷税漏税的行为,那么职工发现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当然举报的时候必须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能够证明,确实存在着偷税漏税的行为,这样举报才存在意义,比如说,账单凭证,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等。
  
  
总结: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酒后驾车出了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如果还要开车上路的话,其实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现实中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这个时候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肯定需要交警部门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那么酒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到底禁驾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到底禁驾几年?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如下: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


·缓刑期满犯罪构成累犯吗
      缓刑期满犯罪构成累犯吗?缓刑期满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


·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吗?
      我们您都知道工作上面发生的问题一般都是靠我们工作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进行解决,所以说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生活中有很多的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这种现象是违反法律的......


·提高工伤津贴的范围有哪些?
      提高工伤津贴的范围有哪些?调整范围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现就......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