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人都希望拥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办法付全款,这些买房的,我们现在生活压力很大,每个人手里都没有这么多的积蓄,那么在买房当中贷款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办理房产的抵押贷款。那么如果我们真的有一天需要去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话,是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以及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怎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房产抵押贷款的问题。在介绍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到底什么是方差抵押贷款呢?房产抵押贷款就是为了购买新的商品住房而进行抵押,把自己的财产或者是其他的可以证明自己身份和资产的东西,像银行进行抵押,然后银行给抵押人一部分的资金用于买房之后每个月按揭还银行贷款的行为。这明确了定义之后,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可以进行抵押贷款呢?首先你要符合贷款条件的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的话,是不可以进行贷款的要求,主要是借款人的资格,而考量资格的主要方面是是否具有稳定的收入,有没有固定的,有收入的工作。这是为了考虑借款人之后有没有能力还给银行贷款。除此之外,还要有合法的可以抵押给银行的抵押物,例如自己的车子,房子或者其他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具体物品的价值多少要根据银行发放贷款的数额,双方进行协商。银行发放的贷款一般不是债券等等,而是直接发放现金或者是支票由借款人拿着去买商品房。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购房者只有符合如下的条件才能够得到贷款:第一,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是不满18周做或者是精神有一定缺陷的人是不可以申请银行抵押贷款的。第二,必须拥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可以是其他有效的证明可以认定自己身份就好。第三,自己要有一定的财产进行抵押,包括住房,车辆等等,但是抵押之后所有权人归于自己,使用权也归于自己,不必要向银行交付财产。 第四,双方要签订贷款抵押协议,如果没有协议的话,双方的口头承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的购房抵押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以及程序,一般情况下是以所购买的房屋来进行抵押的,这种情况银行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不愿意拿即将要购买的商品房进行抵押的话,可以拿自己之前的财产进行抵押,银行也是可以接受的。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贷款抵押最长期限是不能超过30年的,只能在30年以下的时间段内进行贷款30年以上的贷款部分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要的条件和手续就是这样了,再贷款抵押期间一定要注意保证自己的财产和抵押的信用,否则银行可以以违约为由,实现自己的抵押权。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人都希望拥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办法付全款,这些买房的,我们现在生活压力很大,每个人手里都没有这么多的积蓄,那么在买房当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行的贷款年限也比较长。有的人在房子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可能就想要将房子出售,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到底未还清房子贷款的情......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种,来自于双务合同中。双务合同是规定双方义务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买方的义务是支付欠款,卖方的义务则是交付产品,双方都承......


·什么是回迁安置房
      什么是回迁安置房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


·与军人离婚受哪些限制,应该去哪里起诉
      国家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护,这也造成生活中人们常说的军婚难离。那么军人配偶与军人离婚受哪些限制呢?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除非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否则只要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法......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的。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一方不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之间对共同财......


怎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