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意见书后,指定检察人员审查以下内容:
  
  
  (一)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二)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等;
  
  
  (三)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
  
  
  (四)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
  
  
  (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
  
  
  (二)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
  
  
  (三)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四)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五)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六)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八)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九)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十)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审查起诉阶段,司法机关的主要任务应当是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合法认定,并搜集相关证据文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案件的侦破。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争取宽大处理。
  
  
  
  
总结:一、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意见书后,指定检察人员审查以下内容:(一)案件是否属于本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认定强迫卖淫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强迫卖淫罪后会被怎样判刑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


·出租房物业费应该谁交的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其实可以进行出售或者出租,这样才能充分利用房屋,而不至于浪费了。实践中,更多的人投资房屋会选择出租的方式,而现在小区都是要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那么出租房物业费应该......


·大学三方协议有什么用
      在大学毕业阶段,很多同学不重视三方协议,根本原因是他们不知道大学三方协议有是什么用,它意味着什么。并且在填写过程中,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它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到底对大学生就业保障有......


·办个遗嘱多久能下来
      大概十五个工作日。因此遗产继承公证如果不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


·关于农村棚户区能强拆吗?
      很多地区都有拆迁的情况,关于拆迁很多地区遇到过很多强拆的行为。那么关于棚户区能强拆吗?棚户区和正常的居民区存在一定的区别,只要符合强拆的两个条件都是可以强拆的,一个是司法强拆还有就是......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问题?在我国可以说法院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个途径,所以对于法院受理的案件的范围也被很多的人进行了无限的放大,其实在我国法院并不会受理所有的案......


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