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向法院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在案件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专业性问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这时候,如果法院没有强制要求司法鉴定,而当时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就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那么这个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网站为您带来司法鉴定向法院申请流程。
   一、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定举证其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举证期限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会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七日。
   二、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司法鉴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三、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做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五、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以上就是网站为您提供的司法鉴定向法院申请的流程,我们的司法鉴定申请必须不能晚于举证届满的七日之内,并且要交相关的费用和材料进行司法鉴定,而且一般是由当事人协商合法鉴定机构,最终得到鉴定结果这一流程才算结束。
总结:在案件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专业性问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这时候,如果法院没有强制要求司法鉴定,而当时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生效条件有哪些?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条件:(1)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2)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3)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4)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


·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在30天内申请,或者自己在一年内申请。申请部门为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主张赔......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之前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虽然有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修改,但就挪用公款罪而言,在量刑方面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的,只不过在数额和情节上面与之......


·如果赌博捉到拘留多久?
      一、赌博捉到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


·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项目有几种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项目有几种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


·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将孩子户口落在自己这边吗
      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将孩子户口落在自己这边吗一、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有户口是可以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


司法鉴定向法院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