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殴打公交车司机判刑是怎样的?

  殴打公交车司机判刑是怎样的?殴打公交车司机的情况下,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法律依据《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如果按照你所说的只是拉了电闸没有其他行为的话,应该是够不上犯罪标准的,应该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殴打公交车司机显然是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罪,在司法实践中,殴打公交车司机可以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对乘客和行人造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对殴打公交车司机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予以惩罚。需要注意的是,扰乱公共秩序罪是很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的统称。
  
  
  
总结:殴打公交车司机判刑是怎样的?殴打公交车司机的情况下,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现在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制定很多奖励制度来激励员工,那么什么是
      现在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制定很多奖励制度来激励员工,那么什么是绩效工资呢?企业绩效工资怎么算?绩效工资其实就是公司的一种奖励制度,也就是跟个人的实力有关,现在好多公司都有这样的规定,所......


·什么条件可以上诉变更抚养权
      虽然可以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但一般都是先由离婚夫妻协商进行的,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需要说明的是此时进行抚养权变更应该是提起诉讼,而不是上诉。因此说到什......


·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人员在用人单位入职前会签订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产生的效应,就是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双方就劳动形成的一种关系,劳动关系的变更会产生相应的诸多问题。其中......


·变更公司法人的后果主要是什么
      当初创办公司法人的时候要有这一系列的材料的审核和登记流程,可因为现在的民营的公司法人基本上都是共同合作创办的模式比较多,可大多数的合作伙伴也都是在后期经营的时候因为意见不和选择了分......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常不判决鉴定费与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有个别案例......


·绑架罪敲诈勒索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敲诈勒索的区别是什么一、绑架罪敲诈勒索的区别是什么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


殴打公交车司机判刑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